适用对象
持有A股股票的中小企业。
产品介绍
指本行对企业发放的,以其合法持有的在上海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(包括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)作为质物的短期贷款。
产品特点
1、利率优惠:贷款利率最低基准下浮10%;
2、质押率高:质押率最高可达到股票净资产总额的70%。
办理条件
1、根据个股市场表现情况和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可接受的股票;
2、质物原则上应为业绩优良、流动性较好的股票;
3、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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